第十二章:不识字-《农门糙汉:娇软美人被迫成了后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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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薛槐序:“没多少。”

    柳氏暗嗔道,糊弄谁呢?今儿毛驴驮的皮毛少说有四五十斤重,一斤就算半贯钱,这次买卖也至少赚了二三十两银子。

    难怪能顿顿大米饭,炖鸡蛋,隔三差五一顿肉了。

    不过这种好日子应该快到头了,她今日进城听人说,四月起全城禁止围猎,为期五年,违者重罚。

    薛家若再卖毛皮,她便到衙门举报。她有些幸灾乐祸:“我听城里人说以后不能打猎了啊。”

    薛槐序嗯了一声。

    兰子爹道:“你们家地租的不多吧,以后若再添两个孩子,估计就不够吃了,得趁早多租几块才是。”

    薛槐序淡淡地瞥向李沅,她低着个头走路,提到孩子害羞了么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兰子上了驴背,想要薛归荑的蚂蚱,薛归荑小手往后缩:“这可是娘亲给我的,你想要,让你娘亲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小气。”兰子有些不乐意:“不给我玩儿喊我来干嘛?我不跟你玩了。”

    薛归荑:“我以为你会想坐毛驴儿才喊你,既然如此,你下去吧。”觊觎她的蚂蚱,她也不欢迎。

    李沅哭笑不得,小孩的友谊也太经不起考验了。这就要绝交啊?

    一段路后,李沅捡到两根白色的羽毛,准备拿来当钢笔用,收进袖子时薛槐序眼角抽了抽,那是宝贝?

    他忍不住一问。

    李沅掏出羽毛,指着尖尖小声:“这个地方用刀子削出一个斜角,吸足墨汁可以写字,持久耐用,比毛笔实惠。”

    薛槐序难以置信:“你如何得知?”

    李沅歪头,故意卖关子:“你猜。”

    薛槐序猜不到。“后山有很多类似的羽毛,比这个长。”既是能写字,该是羽管越长越好。他等着她请他告知位置。

    李沅欣喜:“是吗?在哪儿?我经常逛怎么没见啊?如果多的话咱们可以拿去卖的。毛笔最差的也要的十文,羽毛无本,这笔买卖只赚不亏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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